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璧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福禄镇和健龙乡为县级卫生场镇的通知(璧山府发〔2008〕31号)
2008年04月07日

 
璧山府发〔2008〕31号
 
 
璧山县人民政府
关于命名福禄镇和健龙乡为县级卫生场镇的通知
 
各街道办事处,镇乡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:
2007年,福禄镇和健龙乡政府严格按照《璧山县卫生场镇验收标准》,切实加强了对本场镇的管理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经县创卫办组织验收,福禄镇和健龙乡达到了县级卫生场镇的标准,县政府同意命名福禄镇和健龙乡为县级卫生场镇。
希望福禄镇和健龙乡政府要起好表率和带头作用,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,努力争创重庆市卫生镇,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 
 
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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